电力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方法
1.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进行长时感应电压及局部放电测量试验,所加电压、加压时间及局部放电视在电荷量符合下列规定:
三相变压器推荐采用单相连接的方式逐相地将电压加在线路端子上进行试验。
施加电压应按图1-1所示的程序进行。
图1-1变压器长时感应电压及局部放电测量试验的加压程序
注:A=5min;B=5min;C=试验时间;
D≥60min(对于Um≥300KV)或30min(对于Um<300KV);E=5min
在不大于U2/3的电压下接通电源;
电压上升到1.1Um/√3 ,保持5min,其中Um为设备zui高运行线电压;
电压上升到U2,保持5min;
电压上升到U1,其持续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交流耐压试验可以采用试验变压器 外施工频电压试验的方法,也可采用电子式多倍频耐压装置 进行感应电压试验的方法。
试验电压波形尽可能接近正弦,试验电压值为测量电压的峰值除以√2,试验时应在高压端监测。
外施交流电压试验电压的频率应为45~65Hz,全电压下耐受时间为60s。
感应电压试验时,为防止铁心饱和及励磁电流过大,试验电压的频率应适当大于额定频率。除非另有规定,当试验电压频率等于或小于2倍额定频率时,全电压下试验时间为60s;当试验电压频率大于2倍额定频率时,全电压下试验时间为:
120×额定频率/试验频率(秒),但不少于15秒。
试验后立刻不间断地将电压降到U2,并至少保持60min(对于Um≥300kV)或30min(对于Um<300kV),以测量局部放电;
电压降低到1.1Um/√3,保持5min;
当电压降低到U2/3以下时,方可切断电源。
除U1 的持续时间以外,其余试验持续时间与试验频率无关。
在施加试验电压的整个期间,应监测局部放电量。
对地电压值应为:
U1=1.7Um/√3
U2=1.5Um/√3或1.3Um/√3,视试验条件定。
在施加试验电压的前后,应测量所有测量通道上的背景噪声水平;
在电压上升到U2及由U2下降的过程中,应记录可能出现的局部放电起始电压和熄灭电压。应在1.1Um/√3下测量局部放电视在电荷量;
在电压U2的第yi阶段中应读取并记录一个读数。对该阶段不规定其视在电荷量值;
在施加U1期间内不要求给出视在电荷量值;
在电压U2的第二个阶段的整个期间,应连续地观察局部放电水平,并每隔5min记录一次。
如果满足下列要求,则试验合格:
试验电压不产生忽然下降;
在U 2=1.5Um/√3或1.3Um/√3下的长时试验期间,局部放电量的连续水平不大于500pC或300pC;
在U2 下,局放放电不呈现持续增加的趋势,偶然出现的较高幅值的脉冲可以不计入;
在1.1Um/√3下,视在电荷量的连续水平不大于100pC。
注:Um为设备的zui高电压有效值。
2.试验方法及在放电量超出上述规定时的判断方法,均按现行国jia标准GB/T 1094.3-2017《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气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